崇阳县刑事辩护律师制作的刑事谅解书
民事起诉状 原告:某某某,男,汉族,某年某月某日出生 住址:某省某县某乡某村 被告:某某有限公司 地址:上海市松江区某镇某号 法定代表人:某某某 诉讼请求 1、判令支付原告2011年9月
刑事谅解书
年 月 日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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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发生后于 年 月 日,由 公安局以涉嫌 罪立案侦查,后移送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,以 罪向 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。 羁押在 看守所。
案件发生后, 家人非常重视,积极与受害人(家属)协商赔偿事宜,并已按法律规定支付了被害人(家属)人民币 元。
在协商过程中,我们了解到 家庭也很困难,主要收入 。这种困难情况下, 及其家属依然积极筹措赔偿款进行赔偿,我们认为其悔过表现很好, 行为给我们造成了巨大的痛苦,他的家人也因此十分痛苦,他已得到了应有的教训,我们并不希望继续造就新的悲剧,愿意原谅他。
因此,我们对 的行为予以谅解,自愿不再追究。请求司法机关给予 改过自新的机会,对本案予以从轻处罚。
此致
受害人:
受害人家属:
年 月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