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两天刘女士来到律师事务所,请律师代理她向法院起诉离婚。她当时的离婚决心十分坚定,当我告知她法院对于离婚案件会先行组织双方进行调解,即使调解不成,第一次起诉基本上都是不会判离的,而且要六个月后才能重新起诉。她仍然很坚决的表示,绝不接受调解,一定要将婚离掉。
经过认真、深入的交谈,我慢慢了解了她的一些情况。原来,刘女士的老公张先生是再婚,年龄比她要大十几岁。当初,刘女士看到张先生虽然比她大,但经济条件还可以,人给她留下的印象也很好,认为张先生有过一次失败的婚姻应该会更加珍惜自己,就不再介意张先生的过去,欣然同意嫁给张先生。但是幸福的日子没过多久,很快刘女士就发现了张先生的一些问题。可能是因为第一次婚姻给张先生的心里留下了阴影,张先生对刘女士的一言一行都严加限制,不允许她有自己的私人空间,连打电话、上网都受到限制。最后发展到类似于电视剧《不要和陌生人说话》中的情景,家庭暴力、恶言恶语不断。张女士感受不到半点温情,精神上受到严重伤害,仿佛生活在人间地狱。因为两个人已经有了一个孩子,为了孩子,张女士一直默默忍受着。但是,张先生并没有因此而有所收敛,反而变本加厉,经常会与其他女人有一些暧昧电话、短信往来,对于刘女士也慢慢变得视而不见,不许她外出工作,在外应酬也不会让刘女士一同出席,甚至在外不归连个电话都不会打回家。长时间精神上的蹂躏,让刘女士的心理承受能力达到了极限,她感到自己再也没办法继续这样生活下去了。于是,刘女士想与张先生认真的谈一谈,但没想到被张先生一口回绝了,并告诉她可以法庭上见。在极度的失望中,刘女士决定结束这段痛苦的婚姻。当她在我起草好的离婚起诉状上签好字的时候,她说自己感到了从未有过的轻松,虽然可能还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才能得到解脱;虽然她还不知道自己到底能得到多少资产,但她说她宁愿什么都不要,只要张先生能放过她,答应和她离婚,其他的什么都不重要了。
虽然是律师,但我不愿意轻意拆散一段婚姻,为了能帮刘女士试试张先生的真实想法。我以最快的速度准备好材料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,并且告诉刘女士再去和张先生谈一次,告诉他,她已向法院起诉离婚。我想看看张先生是否在即将要失去曾经的爱人时,真得就不再有半点留恋之情了。如果真是这样,我会毫不犹豫的支持刘女士离婚并帮她讨回自己应得的利益。就在我准备打电话给刘女士询问情况的时候,她的电话打了过来,她说她不离了,让我帮她把起诉状撤回来。她在电话里说,张先生已向她道歉了,并保证以后会好好对她,甚至向她的父母也道了歉。她说张先生以前从来都不会这样让步的,这次真得有所改变了,所以她决定不离了。当她再一次来到所里,精神面貌明显的比以前要好多了。看到她和张先生能够和好我非常高兴,虽然代理费会少一些,但是有什么能与一个完整家庭的幸福相比呢?